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2023年秋季招生简章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、教学、科研、预防、保健和社区卫生服务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“三级甲等医院”。医院于2007年被原卫生部确定为全国44家临床药师制试点单位之一,2010年度又被原卫生部确定为临床药师培训基地。医院药学部借助省级附设机构新疆临床药学研究所这一平台,在全院展开临床药学工作。目前有专职临床药师16名,取得国家临床药师带教师资资格9名。临床药师活跃在心血管内科、肿瘤内科、内分泌科、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、血液科、ICU、肾病科等临床科室,服务于医师、护士、患者,通过查房、会诊、疑难病例讨论等日常工作,为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合理贡献着力量。
为适应医疗机构改革发展对临床药学人才的需要,根据原卫生部《关于开展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医院作为新疆首批原卫生部指定的临床药师培训基地,于2010年9月起面向全国招收临床药师学员,每年分春季、秋季两次招生,具体招生专业信息以公开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。各专业培训结束后基地将进行资格考核,考核合格者,由国家卫健委颁发临床药师培训岗位证书。现将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招收对象
(1)面向全国各省、市医疗机构招收学员。
(2)招收学员的学历、专业、工作年限及职称要求见附件1。
(3)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,热爱临床药师工作,身心健康,在培训期间未参加其他培训学习或者学位教育学习,能坚持正常的学习和临床实践工作。
(4)选送学员的医院应具有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的条件和计划,能保证学员结业后作为专职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学工作。
二、培训专业、人数及培训方式
(1)各专业培训时间根据《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细则》、《临床药师培训大纲》《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学员考核方案》拟定,具体内容见附件2。
(2)培训模式:在临床药师和临床医师的共同指导下,进行一对一带教,以直接参与临床用药实践为主,适当课程教育为辅,紧密结合临床工作实际,培养临床药物应用型人才,提升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能力。专业教学内容将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,注重扩大学员的知识面,教学中采用讲授、讨论、病例分析等方法。
(3)住宿费用自理,学员自行安排住宿。
三、结业
培训学习期满并且考核合格者,可颁发《临床药师岗位培训证书》(国家卫健委监制)。
四、报名方式和时间
(1)报名方式:登陆网址http://ntbcp.drugsafe.cn/
(2)网上报名需准备材料:①身份证;②1寸免冠照片;③第一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;④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;⑤工作年限证明(含公章);⑥工作证;⑦职称证书;⑧医院等级证明(网站上模板,盖章文件);⑨如有更改姓名的情况,需公安机关开具的更名证明材料(含公章)。
(3)报名时间: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
(4)通讯地址:新疆乌鲁木齐市天池路9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药学部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临床药学研究所,邮编:830001。
(5)报名咨询电话:0991-8564295 王燕;0991-8564260 孙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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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
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
2023年7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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